西藏佛教禁忌,当我们处在佛塔周边时,禁忌取用信徒献给塔上的任何供品。
佛、法、僧三宝类
西藏的佛教徒把佛看成向诸众生指明究竟真理之先驱者。所以,佛与佛教经典(法)被认为是造就福慧资量之根。诸恶除制于根,就能产生利乐一切有情之善行。为众生康乐而尊佛修法,能持理传播佛法之善知识才能称为僧。佛教的《楞严经》、《三摩地经》、《金刚蔓》等显密经典中,广泛载有建佛修殿、立塔印经等的功德,并提倡一切众生,要为早日解脱苦海,征觉菩提而积德行善。因此,在西藏,无论是金属制作的佛像、佛经、佛塔、佛殿,还是木雕、塑制、绘制的唐卡以及大小各异的彩绘坛城等等,一旦经由具足功德之法师格西、活佛大德以及僧团开光之日起,统统视为佛的真身,需保持经常上供诵偈,庄严观修。需要接触某一僧人或大德法师时,必须尊重僧伽礼仪;注意佛前或殿内禁止吸烟、饮酒或酒后进殿;更不得喧吼、放屁,越穿僧队;佛像经典不得随意搬拿、更不得放在床凳及坐垫上;灯水镜乐和香花果食等供品类、宝瓶铃柞与腰鼓曼达等法器类、坛城面具与彩缎法具类等等,禁忌乱动摆挪,更不得对之近面喘气使供品受污;在集体念经或喇嘛修诵时,禁忌瞪眼或直久视看喇嘛的脸;举行法会期间,禁忌越过僧人队列和与喇嘛随谈闲聊;高僧大德处,禁忌谈论与佛教有关的文物生意,禁止用庙中文物作成交谋利之言论和行为;执行公务或采访期间,未得允许之前,禁忌在殿内或僧团中间摆放采访器材,也不能直接与喇嘛和住持访谈;代表政府向僧团发布施时,一般应先持香熏排污气——转香后再进殿发放或委托僧人发放。接触高僧大德时,首先敬献哈达以示尊敬,哈达只许献在手中,忌献脖或头上;高僧互为拜献,也在手中交换。向党和国家领导人敬献,须先致至高敬礼,然后躬身献于手中,绝不能把哈达献在领导人的脖子上,这是对领导人的一种不敬。只有父母或长辈、师傅给自己子女或徒弟献哈达时,才能挂在脖子上。常在电视中见到,连小小演员都把哈达献在国家领导人的脖子上,这十分不敬,是缺乏文化修养的表现。 佛塔。塔,系梵文塔波的略称,意为坟或高显物。佛塔建筑初兴于佛灭后的第四个百年——印度阿育王时期(相当于我国秦始皇时期),本来内藏灵骨的才叫塔,不藏的叫作支提,但后来都称为塔,而把藏遗骨的称为灵塔。随着佛教广泛传播而与各地文化融合,形成形状和大小各异的佛塔文化。当我们处在佛塔周边时,禁忌取用信徒献给塔上的任何供品;在塔前诵经或磕长头、绕塔,禁忌拥挤和争抢先行,应循序而进;路过寺庙、佛塔以及玛尼堆、经旗杆时,都应顺时针方向绕行;对塔前烧施的桑烟,禁忌扔投污物或其他物品;手中的转经筒不得逆时针方向转动和打开筒盖等;寺庙以内,禁忌吸烟等不净活动。藏文、汉文或其他任何文字中带有佛法内容的字都应妥善保护,禁忌撕碎抛弃,更不得作卫生纸用;禁忌携带佛像、佛经以及有关法物上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