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日前,拉萨市出台《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施意见》,明确将实施“七大”工程,抓好“十二项”重点工作,着力把拉萨打造成具有高原特色的藏民族文化中心城市。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日前,拉萨市出台《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施意见》,明确将实施“七大”工程,抓好“十二项”重点工作,着力把拉萨打造成具有高原特色的藏民族文化中心城市。
实施“七大”工程即: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力量和基本的道德规范;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按照市有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县、区有文化中心,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构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事业繁荣工程,做到“月月有节庆,县县有品牌,乡乡有特色”,培育“一县一品,一乡一特色”的节庆文化格局;实施文化体制改革工程,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及名街保护工程,把老城区、八廓街作为城市最宝贵的战略性资源加以保护;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力争每年有一批作品入选国家级奖项;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做好哲蚌寺、小昭寺、聂塘卓玛拉康、原西藏工委礼堂、大昭寺千盏灯殿搬迁及唐蕃会盟碑等保护工程,建设好关帝庙、朗子厦、吞弥桑布扎故居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十二项”重点工作即:制定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成立拉萨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引领拉萨现有文化企业;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发展基地,包括拉萨桑木民俗风情园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吞弥岭藏艺文博园区产业基地建设等,使之成为全市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服务行业新亮点;实施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建设一批集生产、销售、宣传、展示、旅游为一体的多功能文化产业项目,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等;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产业,以拉萨河流域生态文化保护区为重点,科学规划旅游文化发展环线,提高旅游文化接待能力,重点关注林周县热振原生态文化区建设、墨竹工卡县甲玛沟民俗文化风情园建设、城关区古艺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尼木水磨文化长廊建设等;新建拉萨市群艺馆,占地6670平方米,投资2100万元;新建拉萨市图书馆,占地5336平方米,计划投资1860万元;新建5个县级新华书店,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900万元;新建3个民间艺术团排练厅,总建筑面积900平方米,总投资258万元;新建51个乡镇文化站,总建筑面积17850平方米,总投入4386万元,全部完成后,拉萨市乡镇文化站将实现全覆盖;新建228个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56250平方米,总投入1.14亿元;完成拉萨文化产业数据库、项目库建设工作。
拉萨市文化局局长王德隆告诉记者,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育良好发展环境,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成与省会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相适应的文化名城,城市文化软实力明显增强,文化活力全面凸现,文化创新力、影响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全市文化产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