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各个由于地区的不同,而他们的礼仪习俗也会有差异。在日常生活中从衣食住行方面都有着各自的习俗和禁忌。虽然目前随着西藏旅游在全世界得到了大力的推广,现代化的文明带动着当地人民在改变,但是您也要尊重当地的礼仪禁忌,以免给自己带来难堪。这里说一下山南地区的礼仪习俗。
1:两个久别重逢的挚友或者晚辈对长者打招呼以及聊天时,你的手不能搭在对方的肩膀上。
2:不能在夜间吹口哨或大声喊叫。
3:妇女晾晒衣服的时候,不能将衣服晾晒在人民经常经过的地方,尤其是裤子、内裤。
4:黄昏时分不能随便去串门,尤其是到有孕妇、产妇及重病人的家里,陌生人更不能去。
5:过了中午之后避免把家里的财物向外出,也不能去催债,一般都在中午催债、还债、早晚不能上门追债,早上追债表示一天没有收入,晚上追债表示穷对方很不高兴。
6:妇女到晚上不能梳头和洗头,也不能披着头发出门。
7:扫把和簸箕传递时,不能用手直接传递,必须一方先放在地上,然后另一个人从地上拾起来。
8:夏天6月份以后,男子不能光着上身,妇女不带围裙或披着头发到庄稼地里去,也不能大声喊叫,或撤青稞花、否则要下冰雹,给庄稼造成损失。
9:给亲朋好友和邻居送罗卜时,不能送双数,要送单数。
10:若是在路上见到帽子、勺子、哈达不能捡,见到鞋子可以捡,必须捡。
11:小孩生了后三天不能出门,三天后第一次出门时给小孩的鼻尖抹上黑色的烟灰,以防止魔鬼偷袭。
12:每年的12月25日在左右即(拉索)这一天,不能住外倒水,否则麦子经受灾,手不能接触铁器,否则粮食作物要生锈病。
13:用来敬神的树不能砍伐,只能让它自行干死。
14:如果当天要宰杀牛时,那么必须要在没有放牲畜之前杀,等杀完以后才能把牲畜赶到山上。
15:死了人一般不准火葬,也不允许将尸体光着身体放到山上。
16:牲畜开春以后死的必须埋,不准露天放。
17:夜间找人不能“给、给”地喊,只能“贵、贵”地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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