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13世纪初,蒙古族在成吉恩汗的领导下兴起于北方草原,经过几十年的征战,蒙古灭亡了西夏、金、宋等政权,统一了中国,建立起元朝,整个藏族地区也先后归附蒙古,成为元朝版图的一部分。
二、元代藏族地区的行政区划
公元13世纪初,蒙古族在成吉恩汗的领导下兴起于北方草原,经过几十年的征战,蒙古灭亡了西夏、金、宋等政权,统一了中国,建立起元朝,整个藏族地区也先后归附蒙古,成为元朝版图的一部分。公元1227年,蒙古灭西夏,随后招抚和攻占了河湟、姚岷地区的藏族部落。公元l239年,驻守凉州的蒙古皇子阔端派兵进入乌思藏(即西藏),一直到达拉萨地区。公元1244年,藏传佛教萨翅派领袖萨迎班智达贡噶坚赞应阔端的召请携侄子八思巴、恰那多吉去凉州。公元1247年,阔端与萨迦班智达在凉州会面,商定了乌思藏归附蒙古的条件,乌思藏地方首领受蒙古的统治,停止武装抵抗,呈献图籍,交纳贡品,蒙古则委任乌思藏地方僧俗首领担任各级官职。萨迦班智达为此专门写信给乌思藏各地僧俗首领,通报了这些条件,并劝说他们接受(见达钦阿美夏所著《萨迎世系史》)。蒙哥汗即位后,乌思藏的止贡、蔡巴、帕竹等教派都派人到元朝廷,元政府对他们封授了官职。青藏高原东部的“多康”(即藏语中沿用的地理名称“康区”和“支多”两部分,今甘、青、川、滇及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地区各藏族部落亦在公元1253年忽必烈南征大理率兵穿越该地区时归降,各部首领受封官职,接受了元朝的统一管理。
公元1260年忽必烈即位,当年即封八思巴为国师,(公元1270年又晋封为帝师),命他管理全国佛教事务。公元l264年,忽必烈在政府中设置总制院(后改名为宣政院),管理藏族地区的行政事务,并由国师(帝师)管领院事,举荐官员。宣政院是与中书省、御史台、枢密院平行的中央机构。在宣政院之下,元朝将藏族地区划分为三个部分,建立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宣慰司),分别进行管理。这三个宣慰司是:
1.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治所在河州门(今甘肃省临夏市),设置于蒙哥汗时期(约公元1253年),有宣慰使五员,下辖脱思麻(即安多)路军民万户府、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及元帅府、招讨司、军民安抚司、万户府、千户所等机构。管辖范围为今青海省东部和南部、甘肃省南部和四川省西北部,包括今青海省的海南、黄南、果洛藏族自治州和甘肃省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四川省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北部。因其主要辖地为脱思麻路,故又称脱思麻宣慰司。
2.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治所不详(可能在今甘孜至昌都的交通线上),设置于元世祖时期(约公元l280年前后),有宣慰使四员。下辖朵甘思(即“多康”)田地里管军民都元帅府、招讨使司、安抚使司、万户府等机构,其辖区在今四川省西部、云南省西北部、西藏自治区东部和青海省西南部,包括今四川省的甘孜藏族自治州,云南省的迪庆藏族自治州、青海省的玉树藏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区的昌都地区和那曲地区的一部分。该宣慰司亦称朵甘思宣慰司。
3.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可能与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同时成立于公元l280年前后,当时是乌思藏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后来元朝中央政府在公元l292年又将西部的阿里(即纳里速)地区划入,故称为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乌思藏宣慰司。有宣慰使五员。其下有都元帅、招讨使、转运、万户等官员。《元史》记载有ll个万户,藏文史料记载有13个万户。其辖区包括今西藏自治区除昌都地区以外的大部分地区。
据《萨迎世系史》等藏文史籍记载,元朝曾将藏族地区划分为三个“却喀”,从阿里地区到索拉甲沃(在今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索县)为一个部喀,从索拉甲沃到黄河河曲为一个却喀,从黄河河曲到汉地的大白塔为一个却喀,这三个却喀的地域大致与元朝在藏族地区设立的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辖区相符,它反映了元代藏族地区行政区划的实际情形。
宣政院是管理全国藏族地区行政事务的中央机构,因此体现在它的职责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负责对藏区的军事管理。为了乌思藏及各藏区的安定,元朝曾委派高级官员坐镇指挥,进军藏区,并在藏区各地驻兵守卫。(二)荐举官员。藏族地区各机构中的高级官员的任命由宣政院或帝师荐举,皇帝授给他们金牌、银牌、宣敕委任为宣慰使司都元帅、元帅、招讨、安抚、达鲁花赤等。(三)管理骤站。为了加强对藏区的管理,元朝曾先后三次派官员到乌思藏清查户口,并陆续在藏区设立了31个驿站,其中前后藏有11个,阿里有4个。驿站负责传送公文,支应过往官员食宿、马匹等,这种支应差役,突顾语称之为“乌拉”,西藏乌拉差役即始于此。(四)负责对佛教事务的管理。由此可见,元朝对藏族地区的行政管理是严密而有效的。
元朝中央政府在藏族地区设置的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则具体地实施着元中央和宣政院的各项职能。军事和驿站是当时最为重要的两个方面,因此各宣慰司在职能上都侧重于管理军事和驿路交通,有专门的管理元朝驻军和地方军队的官员,也有负责驿站及军队后勤的官员。对于民政,则主要委托地方首领管理。元代在藏族地区担任官职的除藏族地方首领和宗教领袖外,还有蒙古人和畏吾儿人、汉人等。不过,由于三个宣慰司的具体情况不同,在民政管理上有一定的差异。在乌恩藏宣慰司的辖区内,元朝扶植萨迎派,由萨迎派的领袖及其属下的萨迦本钦负责民政和司法,管理各个万户府。而脱思麻宣慰司和朵甘思宣慰司则由元朝任命的各地方首领管理民政,它们的辖区和甘肃、陕西、四川行省连接,管辖范围时有变动,有时还由行省官员兼管宣慰司的事务。如河州、岷州原属陕西行省巩昌路总帅府,后改属脱思麻宣慰司,黎州、雅州原属四川行省,后改属朵甘思宣慰司。
元代还有一些藏族居住较多的地区划归行省管辖,如今天青海省黄河以北至河西走廊一带,今甘肃省陇西至天水、平凉一带,元朝在这些地区驻有重兵,并且因这些地区有汉、回、蒙古等民族和藏族一起居住,所以元朝在这些地方设立了永昌路、西宁州、临洮府、巩昌总帅府等机构,划归甘肃行省和陕西行省管辖。今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一部分属云南行省丽江府管辖,一部分属朵甘恩宣慰司。
经过元朝约一个世纪的统治,青藏高原的东北部和东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及民族成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如著名的l3世纪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记载他到甘肃一带旅行的情况时提到,西宁州(今青海省西宁市)有不少伊斯兰教的信徒,他们即是今中国西北部地区回族的先民,这说明当时这一地区已经形成藏、蒙古、回、汉等民族杂居的情况。而更为重要的是,元朝宣政院下设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作法,把藏族地区按历史发展的情况划分成了三个行政区划,它实际上成为今天藏族地区行政区划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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