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日以前,外国人的入藏函可以在上海市办事处办理,具体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233号,老介福商厦六楼。
自从2007年7月1日以后,上海办事处取消了入藏函办理的功能。入藏函办理政策发生了变化,西藏旅游局驻各地办事处停止办理外国人入藏函,统一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审批手续。目前暂不支持个人自行申请入藏函。对于需要办理入藏函的外籍客人和中国台湾户籍的客人,可以通过西藏有入藏函办理资质的西藏本地旅行社代为办理。
那么,外国人入藏函怎么办理呢?
一、提交以下入藏函办理证件:
1、护照+签证(外籍游客护照,旅游签证也就是L签)。
2、护照+居留证+单位工作证明(在中国工作的外籍客人)。
二、入藏旅游信息提交:
1、入藏时间和离藏时间
2、从哪个城市出发前往西藏
3、准备前往西藏哪些城市旅游以及旅行时间周期
三、提交资料给西藏当地有入藏函办理资质旅行社
1、西藏和顺阳光旅行社
2、中青旅拉萨分社
四、入藏函资料如何交付给外国人
外国人可以提供自己在中国国内城市居住地址或者朋友地址,旅行社可以将入藏函原件按照地址,用顺丰快递将其邮寄给客人,外国人签收入藏函原件后,请及时给与回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