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青藏铁路火车票退票
1) 预订车票后如需办理退款,需在发车时间前到车站办理。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团体旅客请不晚于开车前48小时。原票使用现金购票的,应退票款退还现金。原票在铁路售票窗口使用银行卡购票或者在12306.cn网站使用在线支付工具购票的,按发卡银行或在线支付工具相关规定,应退票款在规定时间退回原购票时所使用的银行卡或在线支付工具。
2) 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凭列车开具的客运记录,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核收退票费;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退票费收取
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
开车前48小时~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办理车票改签或“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办理退票所需证件
1) 在办理退票手续时,乘车人本人办理的,请提供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无法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请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后,办理退票。
2) 代乘车人办理的,代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车票和与票面身份信息一致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办理退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