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藏语意为一根毛成独毛。 1959年以前,称为普兰宗。1960年将普兰宗更名普兰县。 普兰县 1997年,面积2250平方千米,人口0.72万,辖3个区(兴巴区、巴嘎区、霍尔区),10个乡。
普兰,藏语意为“一根毛成独毛”。
1959年以前,称为普兰宗。1960年将普兰宗更名普兰县。 普兰县
1997年,面积2250平方千米,人口0.72万,辖3个区(兴巴区、巴嘎区、霍尔区),10个乡。县政府驻吉让贡噶,距狮泉河镇398千米。(根据《政区大典》整理)
兴巴区(XinbaQu) 1959年设普兰区,1962年改兴巴区。位于县境东部,距县政府12千米,人口0.47万。辖6个乡,其中若让乡8个村委会,科加乡5个村委会,细德乡3个村委会,赤德乡6个村委会,多油乡8个村委会,仁贡乡6个村委会。境内有科加寺。
巴嘎区(BagaQu) 1960年5月设置。位于县政府北面,距县城90千米,人口0.1万。辖2乡,其中岗萨乡4个村委会,雄巴乡3个村委会。
霍尔区(HuoerQu) 1960年设置,位于县政府东面,距县政府115千米,人口0.16万。辖2乡。
2000年,普兰县辖1个镇、2个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7919人,其中 普兰镇 5026、 巴嘎乡 1208、 霍尔乡 1685。